对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应该怎么办?

2011年02月15日18:25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应该怎么办? 我国《商标法》第32条第一款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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