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02月15日18:51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如何处理? 根据《公司法》第211条的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 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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