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律知识 > 工程建筑 > 动态 >

对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单位如何处理?

2011年02月16日16:30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单位如何处理? 1999年3月3日建设部、监察部令第6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依法取得 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施工。 (一) 对违反本条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处理:责令改正,停止施工,并处罚款;建设单位还应对建设项目管理班子作出调整或重组。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对违反本条规定的施工单位的处理:  1、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2、将违法行为记录在案,作为资质年检的重要依据。(三)对违反本条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而不依法予以纠正的,给予通报批评。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纠纷】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动态知识排行榜
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