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逾期不办理房产证被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还能扣除房屋折旧费吗

2011年02月18日07:47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卖方逾期不办理房产证被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还能扣除房屋折旧费吗?

卖方不办理房产证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不成立属于违约。卖方不但不能扣除所谓的折旧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购房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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