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不办理房产证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不成立属于违约。卖方不但不能扣除所谓的折旧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购房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