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不准离婚 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

2011年02月19日10:47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需要说明的是,被告不受该条件的限制,也就是说被告可以在六个月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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