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房因开发商未交齐工程款而被建筑商扣留该怎么办?

2011年02月19日14:09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购买的商品房因开发商未交齐工程款而被建筑商扣留该怎么办?

如果所购买的商品房已经被建筑商强占,这说明其与开发商还在协商阶段,所以应该尽快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开发商不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而建筑商也不能腾出房子的话,购房者应该尽快向法院起诉开发商或者建筑商,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规定:

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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