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公布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如下数据:
1、山东省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26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966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985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3622元
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2711元
2、青岛市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856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3376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477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4736元
附:山东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192元。
二、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8468元。
三、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368元。
四、2006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31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