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是否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

2011年02月20日19:21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是否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我国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所谓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是指依照《专利法》第34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已满18个月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公布,即所谓“早期公布”,是为配合《专利法》采用的“延迟审查”制度而进行的一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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