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律知识 > 工程建筑 > 动态 >

工程咨询单位未能按合同完成咨询任务,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者,

2011年02月20日19:27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工程咨询单位未能按合同完成咨询任务,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者,如何违约责任? 1994年4月4日国家计委发布的《工程咨询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工程咨询单位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能按合同完成咨询任务,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者,应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若双方都有过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按合同规定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纠纷】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动态知识排行榜
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