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1年02月20日21:31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辽宁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辽宁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可支配性收入 12300元

农村人均纯收入 4773元

城镇消费支出 9430元

农村生活支出 ——元

职工平均工资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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