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他人委托撰写回忆录的著作权应归谁?

2011年02月21日08:19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受他人委托撰写回忆录的著作权应归谁? 回忆录应属于委托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所以,受他人委托撰写回忆录的著作权应归受委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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