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律知识 > 工程建筑 > 动态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011年02月21日08:27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998年2月9日水利部修正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明确:招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依法成立并具有法人地位的事业和企业组织或是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 2.有与组织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经济、技术、法律、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组织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6.有与中标单位谈判、签订合同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2~6项条件的招标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咨询单位等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可按国家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纠纷】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动态知识排行榜
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