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11年02月21日18:03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

(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深圳市地名命名、更名审批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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