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律知识 > 工程建筑 > 动态 >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哪些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

2011年02月21日21:56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哪些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年4月19日以环发【1999】99号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试行)明确: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评价。(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纠纷】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动态知识排行榜
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