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清算组全面接管了破产企业并进行必要的管理后,便开始对破产企业开展一系列的清算活动,其中一项重要的活动就是: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应注意以下内容:
(一)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
(二)、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
1、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
2、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
3、帐目记录情况,
4、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
5、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三)破产企业负债情况
(四)、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
(五)破产企业的主要资产流向,作为债权人非常关注的问题,一般应对其作专项说明:
1、用于投资的款项及回收情况及亏损情况及原因,
2、用于还债的款项的本金偿还情况、利息偿还情况,以及缴纳罚息、滞纳金情况,
3、生产经营投入的款项及亏损情况,
4、办公开支的款项,
5、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
6、用于支付工资、奖金、保险、国家税款的款项,
7、借出的款项情况,借款人、时间、数额及审批人员,
8、被有关部门罚款、罚没的情况。
(六)破产企业历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责任的审计情况;
(七)破产企业现有职工情况、集资情况、保险情况、缴交税款情况;
(八)破产企业有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的无效行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