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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变更登记的,如何处罚?

2011年02月22日09:55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变更登记的,如何处罚? 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8号修订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变更登记的,由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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