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估价的主体是什么?

2011年02月23日15:42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房屋拆迁估价的主体是什么? 房屋拆迁估价的主体是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

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按规定: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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