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房产纠纷处理原则

2011年02月24日07:40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离婚案件中房产纠纷处理原则 其实关于这个在婚姻法里有明确规定了,我列在下面了:(1)婚后所得房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婚前一方所得房产,婚后经过8年为双方共同共有。(2)对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时,不能只考虑财产来源,还需考虑双方对家庭贡献大小,坚持二者兼顾原则。(3)对夫妻共有房产,分割时应考虑保护妇女和无过错一方的原则。(4)对夫妻共有房产,分割时应根据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助于发挥房产实际效用原则。(5)夫妻共有房产,当涉及案外人利益的,离婚时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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