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第十四条规定: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规划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第十四条规定: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规划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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