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2011年02月24日08:10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拆迁人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根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只能是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拆迁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房地产开发公司;

(2)土地储备中心;

(3)拆迁管理部门接受开发公司的委托成为拆迁人;

(4)国际机关。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纠纷】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业主维权知识排行榜
业主维权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