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的任期

2011年02月24日08:57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董事的任期有何规定?

答: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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