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还用在交大中修费吗?

2011年02月24日09:08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交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还用在交大中修费吗?

交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不再交纳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费用。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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