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应办理哪些手续?

2011年02月24日09:28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应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修正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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