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应对小区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目前,有些建筑区划内的个别业主,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了部分业主甚至是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此,《物权法》第83条规定了以下几种应对方法: 1.物业大会、业主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受到侵害的业主个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共同受到侵害的业主,推选代表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