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第一条规定:
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建立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临时公约。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