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企业已竣工但未出售的物业是否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2011年02月25日08:43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开发企业已竣工但未出售的物业是否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开发企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应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住宅小区在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管理。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住宅小区内的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应当遵守小区管理办法,按规定交纳管理费用,不得妨碍、阻扰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有权参与和监督住宅小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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