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

2011年02月25日10:26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在什么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 担保物权作为物权的一种,除有物权的共同消灭原因,如混同、抛弃、标的物灭失等之外,它还有自己独特的消灭原因。根据《物权法》第17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1.主债权消灭。这是担保物权消灭的最常见的原因。担保物权为担保债权而存在,主债权因履行、抵销、免除等原因而消灭,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担保物权人以拍卖、变卖担保物或以担保物折价等方式就其价款使债权受偿后,无论是否全部得到清偿,担保物权消灭。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这里的“放弃”是指债权人的明示放弃。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性条款,主要是指《物权法》的其他条款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消灭的特殊情形或者专属于某一类担保物权的消灭原因,例如,《物权法》第240条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这就是留置权消灭的特殊原因。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纠纷】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业主维权知识排行榜
业主维权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