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律师解读: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2011年02月25日15:26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律师解读: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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