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作品是由不受保护的材料编辑而成的,对其如何进行著作权保护

2011年02月25日15:49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外国作品是由不受保护的材料编辑而成的,对其如何进行著作权保护?

  根据1992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105号发布的《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的规定,外国作品是由不受保护的材料编辑而成,但是在材料的选取或者编排上有独创性的,依照著作权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予以保护。此种保护不排斥他人利用同样的材料进行编辑。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知识产权案例知识排行榜
知识产权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