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律师释疑:哪些的房屋不得出租

2011年02月26日08:02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律师释疑:哪些的房屋不得出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 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2)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3) 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4) 权属有争议的;(5) 属于违法建筑的;(6)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7) 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 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 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10)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纠纷】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购房指南知识排行榜
购房指南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