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正)
【发布日期】2005.08.28 【实施日期】1992.10.01
【本法变迁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0403]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2005)[2005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正)[2005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政治权利
第三章 文化教育权益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五章 财产权益
第六章 人身权利
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第三条 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