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民商诉讼案件成败的因素如下:
一、程序方面
1、主体是否适格
2、管辖权是否有异议
3、能否送达
二、实体方面
1、争议的事项能否得到法律保护
2、己方有无过错或责任
3、诉讼性质是否清楚
4、请求是否明确适当
5、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6、证据是否充分
7、证据的效力有无
8、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所涉法律问题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三、代理人
1、专业水平及执业经验
2、敬业精神及道德水准
3、公共关系及人际交往能力
四、承办法官
1、专业水平及办案经验
2、敬业精神及道德水准
3、人际交往能力
五、受案机构
1、是法院还是仲裁
2、有无地方保护
3、整体办案水平
本体系为开放式体系,决定民商案件成败的因素除上述因素以外或许还有其他因素。现对上述各因素阐述如下:
一、关于程序方面的因素
实践中,一部分案件并未进入实体审查,胜负就已见端倪。之所以说是“端倪”,是因为作为原告一方,因程序问题而被驳回起诉,还可上诉,并不是最后定论,但也许即或上诉,二审可能还会维持原判。主体是否适格,含三个方面,一是原告主体是否适格,即能不能作原告;二是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即原告是不是告错了对象;三是第三人是否适格,即是不是应将某一方作为第三人处理,实质还是属于是否告错了对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判断原告是否适格,就看原告是否同案件有无直接利害关系。此外,实践中,原告没有注意到权利转让的后果仍以其名义起诉遭致驳回的情形时有出现。管辖权是否有异议,含二个方面,一是应向法院起诉还是申请仲裁;二是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常常是被告应诉策略和抗辩理由,因此,原告在起诉时务必要弄清管辖权,否则,就会出现不必要的诉累,既浪费了精力、财力,还会挫伤士气!现在,一些法院以不能将原告起诉书送达被告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虽然,如此做法,法院没有法律依据,但作为原告,必须考虑相关法律文书能否送达被告的问题,即或法院不以此驳回你的起诉,但公告送达可能会旷日持久;即或能缺席判决,但执行会面临巨大风险。
二、关于实体方面的因素
争议的事项能否得到法律保护是指引起双方争议的事项如合同或某一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合同或行为是否有效,主要是看该合同或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条款,若没有违反,法律效力就有保障,若违反,就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
合同或行为不论有无效力,如果己方没有责任,当然,胜诉无疑。实践中,导致合同无效或某行为无效,往往各方都有原因。作为原告,不能过高的估计对方的原因,作为被告,亦不要被对方所吓倒,均要实事求是分析原因所在及己方的责任程度。虽然,在一部分侵权诉讼中采取的是“无过错认定原则”,但并意味不需要认定过错,只是举证责任倒置而已。
从大的方面讲,诉讼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就民事诉讼而言,又有侵权诉讼与违约诉讼之分,若按请求性质分类,民事诉讼又可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诉讼性质是否清楚,有时影响案件成败。若是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当作民事案件起诉肯定被驳回。又如住店被盗、被杀要求入住酒店赔偿损失,若以侵权纠纷起诉,可能会被驳回,倘若以违约纠纷主张权益,则可能得到法院支持。有的案子,明明是给付之诉,如果以确认之诉起诉,有可能被驳回;或者明明是确认之诉,如果以给付之诉起诉,有可能得不到支持。确认之诉的基本特点在于法院仅需确认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即可,并不需要判令败诉一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