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本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 只适用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2) 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首次申请)后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在后申请)。
(3) 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不得迟于中国首次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但是,被要求优先权的中国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1) 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2) 已经被批准授予专利权的;
(3) 属于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