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知识产权局做出国际初步审查的期限为:
(1)如果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是在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届满之前收到的,自优先权日起28个月;
(2)如果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是在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届满之前收到的,自国际初步审查开始起9个月。
国际知识产权局做出国际初步审查的期限为:
(1)如果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是在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届满之前收到的,自优先权日起28个月;
(2)如果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是在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届满之前收到的,自国际初步审查开始起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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