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后发现感情不和可以离婚吗?

2011年02月28日09:20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同居后发现感情不和可以离婚吗?





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颁布后,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也有例外。如果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效力知识排行榜
婚姻效力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