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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合并、分立发生纠纷的,如何确认诉讼主体?

2011年02月28日15:26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企业法人合并、分立发生纠纷的,如何确认诉讼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7月14日以法发[1992]22号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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