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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何确定?

2011年02月28日15:32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借款合同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何确定?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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