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先来看看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比,存在哪些根本上的差别。在我们过去很多的案例中,绝大多数人认为由于体制的差异造成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观念上的差异是两者之间最大的差别。诚然,体制导致观念上的差异是是困扰民营企业收购国资的最大问题,然而,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我们发现,与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具有两个特别鲜明的特征,不利于民营资本的介入: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目前,国有企业往往采取行政首长负责下(或党委领导下)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体制,职工通过党委会、职代会、工会等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权力,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因此,企业无法通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应有的决策、制衡和监督作用,内部人控制问题比较严重,不利于民营资本介入,有效参与企业的经营或管理工作。
二是,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尚未到位。目前,国有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劳动人事管理机制,对外往往能进不能出,无法正常新陈代谢,对内往往能上不能下,无法培养人才和队伍,从而无法起到调节作用,不利于引进人才。同时,在分配方面平均主义、大锅饭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经营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收入低于市场水平,而一般普通岗位收入却高于市场水平,从而无法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不利于留住人才。
因此,民营企业在收购国资时,需要特别注意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性和劳动人事的市场化两个方面,否则容易陷身其中,无法理顺管理关系。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民营企业在国资收购的进程中,需要关注哪些问题。根据我们的经验,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安置职工和处理资产是两个相当敏感而且棘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