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招生协议书

2011年03月02日11:41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代理招生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组织好_________年春/秋季_________市民办高校招生工作,就乙方代理甲方招生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此协议:
  一、招生区域及数额:
  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开展招生工作。
  乙方在该区域为甲方代理招生人数不低于_________人(定额标准:全国代理:_________人:省级代理:_________人:市级代理:_________人:区级代理_________人:县级代理:_________人)。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出具代理招生授权书,学校办学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
  (2)乙方支付相关数量的资料费后,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数量的招生简章,报名表等资料。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有关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动态。
  (4)甲方负责招生工作北京方面相关事宜:如接待考生,统一将学生送到相关院校,为考生调剂院校,以及与校方的合作事宜。
  (5)按规定向乙方兑付招生代理劳务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证等真实证件复印件,详细招生地址及联系方法。
  (2)乙方务必以相当的力度开展招生,宣传及报名咨询工作,指导学生填写报名表并及时将其连同报名资料寄给甲方,因传递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后果。
  (3)乙方在招生期间一切开支自理,新生报名费可由乙方代收,但应在报名表上注明"报名费已收"字样。代收的报名费从劳务费中扣除。
  (4)乙方不得向考生及考生家长收取报名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欺诈,蒙骗考生及考生家长,否则乙方将为此承担一切后果。
  四、非常规事件处理办法:
  (1)乙方所招学生若与其它报名途径或招生代理所报学生重复,冲突,甲方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收到学生报名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判定报名有效性。
  (2)若乙方所招学生在招生院校发生冲突,甲方负责与校方交涉,查实,但甲方不保证结果。
  (3)乙方未完成议定招生指标者,结算劳务费时将原劳务费支负标准降低_________元/每生。若乙方招生成果为0,则承担甲方在招生期间因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若发现乙方有把报名考生报往甲方负责范围以外院校或同此类院校互串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五、招生劳务费兑现时间及方式:
  视各院校劳务费兑现时间不同, 甲方应当在校方支付完毕劳务费后的三周内同乙方结算劳务费。
  招生劳务费兑现依据为此招生协议,代理人身份证,报名考生名单,必要时须用新生资料证明。
  六、劳务费结算标准:
  在劳务费结算时甲方财务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扣除个人收入所得税,凡以公司名议招生,结算时提供发票,帐号者,不再扣除个人收入所得税。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或由附件体现。本协议一切事项之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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