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投资主体的性质,股票可分为哪几种?

2011年03月02日11:42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按投资主体的性质,股票可分为哪几种? 按投资主体的性质股票可发分国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1)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国家股目前仍不能上市流通,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2)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除在NETS和STAQ市场上市的十余家股票外,其他法人股目前均不能上市流通,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3)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投资可上市流通股票所形成的股份。内部职工股和转配股也属于社会公众股,除社会公众股、转配股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持股之外,其他社会公共股均可上市流通,可以上市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也称为流通股,目前我国沪深两市的流通股约占总股数的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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