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人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

2011年03月02日12:17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人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11月17日以法(经)发〔1991〕35号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
  (2)会计报表;
  (3)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和有形财产的处所;
  (4)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名单、住所、开户银行、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债权债务数额,有无争议等);
  (5)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
  (6)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破产和解知识排行榜
破产和解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