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经营哪些证券业务?

2011年03月02日15:00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经营哪些证券业务?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29日公布、199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证券业务:

(一)证券经纪业务;

(二)证券自营业务;

(三)证券承销业务:

(四)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其他证券业务。

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综合类证券公司必须将其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分开办理,业务人员、财务帐户均应分开,不得合操作。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额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法帮网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债券知识知识排行榜
债券知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