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几种情形

2011年03月03日07:44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国内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几种情形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向的,只能采取诉讼离婚方式。国内一方有权在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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