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以下规定从重处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刑法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即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以下规定从重处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刑法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即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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