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购房 不能证明出资无法分割产权

2011年03月03日10:29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恋爱期间购房 不能证明出资无法分割产权

[房产案例]

莉莉与小军是经人介绍认识的,2007年2月,两人决定在汉口预购商品房一套作结婚之用,当时的登记权利人为小军,但莉莉出了1/2的资金。

2009年7月,两人感情不和,小均提出终止恋爱关系。两人都要求享有房产一半的权属,对该商品房的权属份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莉莉认为,购买该房子时其出资为总房价的1/2,故应视为双方各享有一半的房子产权。而小军认为购买该房子时,莉莉未出资,对该房子权属不应享有份额。莉莉拿不出证明自己出资的证明,只好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享有该房子的一半产权。

[房产律师点评]

不能证明自己出资,产权无法分割。

由于该房子登记权利人为小军,莉莉只有在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购房时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小军的前提下,法院才有可能支持莉莉的主张。而现实情况是,莉莉用现金支付房款,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上述情况,因此,莉莉的主张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房产专家提醒]

在实践中,有不少人以结婚为借口,骗取对方购房,并将自己作为产权人登记,在取得产权人资格之后马上就与对方提出分手,并要求分割房产。而在不能证明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是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

因此,在遇到以购房并成为产权人为结婚前提条件的情况时,应当有足够的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效力知识排行榜
婚姻效力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