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包括哪些?

2011年03月03日16:42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民用爆炸物品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非军用的下列爆炸物品: (一)爆破器材,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二)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爆竹; (三)公安部认为需要管理的其它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名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 第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爆炸物品)是一种危险物品。对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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