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赵先生求助:我长期在外面打工,很少回家。去年10月份我父亲去世,但因为我和姐姐关系不好,姐姐没有告诉我父亲去世的消息,并独霸了爸爸的遗产。我去年12月份回家时才知道所有情况。我欲向法院起诉我姐姐,讨回我应继承的遗产,但又怕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我现在起诉可以吗?
律师说法
你现在起诉并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