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可否向法

2011年03月04日08:19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可否向法院起诉? 《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亦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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