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新农村改造,家人对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有分歧。
我听说公民依法出卖出租或其继承人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随同房屋一并移转新的房屋所有人。故我认为,此宅基地使用权只归我和我母亲所有,但我哥认为他也有份,应找哪个部门解决?
答:根据房地一致的原则,如果法院已判决您和您母亲分别继承院内北房和西厢房,那么北房和西厢房所属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归您和您母亲所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9条明确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您哥哥没有继承上述房屋,要求占有该房屋所属宅基地使用权的份额,是没有道理的。
如原房屋宅基地使用权是针对整个院内房屋的,您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要求对原房屋宅基地进行分割,确认您和您母亲对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