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哪些事项?

2011年03月04日08:36    未知    编辑整理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哪些事项?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 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汇款人名称;  (六)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七)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八)委托日期;  (九)汇款人签章。 汇兑凭证上欠缺上列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汇兑凭证记载的汇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其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必须记载其帐号。欠缺记载的,银行不予受理。委托日期是指汇款人向汇出银行提交汇兑凭证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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